重庆市: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税务局对成品油经销企业进行了归类清理,对无营业范围、无仓储设施、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柴油、煤油、石脑油、溶剂油经营)的不予归类为成品油经销企业。对已归类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展核实清理,核实是否有营业范围、仓储设施,从事汽油、柴油、煤油、石脑油、溶剂油经营的单位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水上加油站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加油站是否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于未取得相应许可证书的,取消成品油经销企业归类,不允许领用、开具成品油经营业务发票。
区应急局积极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2年第 9号)的要求,不再受理不带储存设施企业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对已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对其许可证不注销、不变更、不延期。
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市停止对所有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单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所有成品油经营主体均不能办理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