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机构诊所备案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重庆医疗机构诊所备案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重庆医疗机构诊所备案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